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1~2012年度國家級工法申報工作的通知
發布時間:
2013-10-15
各省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,直轄市建委(建交委),山東省建管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,國務院有關部門,有關行業協會及中央管理的有關企業:
為鼓勵企業加強工法的開發和應用,加快技術積累和科技成果轉化,促進建筑業增強科技創新能力,我部決定組織開展2011~2012年度國家級工法的申報和評審工作。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按照《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》(建質[2005]145號)規定,符合國家級工法申報條件的工法主要完成單位均可自愿申報。
二、申報程序
由省(部)級工法審定單位,即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、國務院有關部門、有關行業協會、中央管理有關企業組織推薦申報。
三、申報要求和注意事項
(一)推薦申報的工法,應為2013年6月底前批準的2011~2012年度省(部)級工法。每項工法主要完成單位不得超過2家,完成單位之間不得存在上下級或控股關系。對工法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等存在爭議的,不予受理。
(二)每項工法只能通過本省(部)級工法審定單位推薦申報,不得跨省(部門)申報。
(三)省(部)級工法審定單位推薦申報國家級工法時,應進行評估審核,擇優推薦,推薦數量不得超過規定名額(見附件1)。同一地區或部門推薦申報的工法,其內容不應雷同。
(四)按公布時間,已超過有效期的國家級工法,如重新申報,按照新申報工法有關要求執行。
(五)正在修訂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,工法將不列入考核指標(特級資質除外)。
四、材料報送
(一)各省(部)級工法審定單位應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認真審核把關,并通過國家級工法管理信息系統網站(https://123.127.50.12:8989)進行推薦申報,同時向我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報送相關書面材料,包括本地區(部門)申報推薦函、《2011~2012年度國家級工法推薦匯總表》(附件2)、省(部)級工法批準文件。各申報單位的書面申報材料報送中國建筑業協會科技推廣部。
(二)工法申報單位應按照《2011~2012年度國家級工法申報材料說明》(附件3)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,同時通過國家級工法管理信息系統網站進行網上申報。工法主要完成單位為2家單位的,由第一完成單位按照要求進行網上申報。
(三)各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自2013年10月20日起憑我部分配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國家級工法管理信息系統網站,按要求進行申報和推薦,網上推薦申報及書面材料報送工作截止時間為2013年11月20日。網上申報時,建議使用Internet Explorer 8.0版瀏覽器。為避免因集中申報造成網絡擁堵,影響按時推薦申報,請盡量提前申報。
五、聯系方式
(一)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
聯系人:苗喜梅 范宏柱
聯系電話:010-58933293 010-58934250(傳真)
(二)中國建筑業協會科技推廣部
聯系人:崔旭旺 彭書凝 聯系電話:010-62130862
地址:北京市中關村南大街48號九龍商務中心A座7層
(三)網上申報技術支持單位: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
聯系人:張斌 趙戈 電話:010-68799447、68799240
請各地區、各部門認真組織做好2011-2012年度國家級工法申報推薦工作,并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將本地區(部門)工法業務處室負責人聯系方式報我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。
附件:1、2011~2012年度國家級工法申報名額分配表
2、2011~2012年度國家級工法推薦匯總表
3、2011~2012年度國家級工法申報材料說明
4、2011~2012年度國家級工法申報表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
2013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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